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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阳区制定了《群众文化队伍扶持奖励办法(试行)》,鼓励扶持群众文化队伍发展壮大,鼓励群众自我表现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。从2009年开始,每年投入300万元(2012年投入400万)扶持群众文化队伍建设,截至2013年,全区有群众队伍1662支,参与人数达到53727人。

合唱是朝阳区群众文化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,在2012年对群众文化团队进行品牌认定中,共认定示范团队、品牌团队、优秀团队共17支,占所有认定团队的26%。

示范团队(2):凤朝阳男声合唱团(文化馆)、凤朝阳合唱团(文化馆)

品牌团队(5):心之声合唱团(安贞)、酒仙桥合唱团(酒仙桥)、老兵合唱艺术团(三里屯)、麦子店合唱团(麦子店)、秋之韵合唱团(大屯)

优秀团队(10):君奥合唱团(十八里店)、芳园里合唱团(将台)、东旭合唱队(黑庄户)、鑫兆爱乐合唱团(常营)、兴隆合唱团(高碑店)、坝河之春合唱团(东坝)、平房村合唱队(平房)、奥之光合唱团(奥运)、永安里社区莺韵之声合唱团(建外)、街道文体协会合唱团(潘家园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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